《金剛經》第十一分:福聚有盡、不住無窮

▌〇、寫在前面

《金剛經》的結構大致可分為五個區塊:

  • 第1–2分是序分。
  • 第3–8分是初番問答。
  • 第9–16分是第二番問答。
  • 第17–24分是第三番問答。
  • 第25–32分是收束。

第十分講完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,本分換了題目,比較福德:用幾近極限的七寶布施,和受持四句偈為別人宣說,哪一種福德較大?

本分很短,就只做這個比較。

同樣的比較,第八分已經作過一次。那一分是一個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,本分放大成恒河沙數個。但兩分的用意不同:第八分比完之後接著說「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」;但本分比較完就停,比較本身就是全部內容。

〈無為福勝〉這個分名是梁昭明太子加的,非經文原有,讀的時候要跟經文分開看。本分的經文從頭到尾沒有「無為」二字,羅什譯本全經只有第七分用過一次。星雲法師則命名為:恆河七寶不如無為分。

以下內容以流傳較廣的鳩摩羅什譯本為主,玄奘譯本的主要對照放在後面。


▌一、經文與白話

「須菩提!如恒河中所有沙數,如是沙等恒河,於意云何?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。世尊!但諸恒河尚多無數,何況其沙?」「須菩提,我今實言告汝,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,得福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。世尊!」佛告須菩提:「若善男子善女人,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,而此福德勝前福德。」

佛陀:須菩提,恒河裡有多少粒沙,就有多少條恒河。你覺得,這麼多條恒河裡的沙,算多嗎?

須菩提:很多,世尊。光是這些恒河就已經多得數不清,何況是它們的沙。

佛陀:須菩提,我現在老實告訴你。如果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用七寶裝滿那麼多恒河沙數的三千大千世界,拿來布施,他得到的福多不多?

須菩提:很多,世尊。

佛陀:如果善男子、善女人,在這部經裡,哪怕只受持四句偈,並且為別人解說,這個福德勝過前面那個福德。

名詞補充:

「三千大千世界」:佛典的世界觀裡,一千個世界合成一個小千世界,一千個小千世界合成一個中千世界,一千個中千世界合成一個大千世界。因為疊了三次「千」,所以叫三千大千世界,總數是十億個世界。要注意它是一個,而不是三千個大千世界。

「四句偈」:「偈」對應梵語 gāthā,指韻文體的段落,四句偈就是四句一組的韻文。

「受持」:領受下來並且記持不忘。

「爾所」:那麼多。

「乃至」:哪怕只是。

「如來、應、正等覺」(玄奘本):佛陀的三個名號。「如來」對應梵語 tathāgata,如實而來、如實而去的。「應」是「應供」的簡稱,對應梵語 arhat,值得受供養的。「正等覺」對應梵語 samyaksaṃbuddha,正確而圓滿的覺悟者。玄奘本提到布施的對象時,固定用這三個名號連稱。

「遮撥」(名詞說明,非經文):本經常用的行文手法,先立一個名目,馬上說它不是那個名目,然後再把名目擺回來,像第十分的「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」。這種把剛立起來的名目抽掉的動作,俗稱遮撥。


▌二、幾個感想

1. 福聚有盡、知足無窮

看完本分,請不要這樣想:誦經比布施划算。

這一分要破的正是計量本身,把它讀成划不划算,就完全走回頭路了。

小標寫知足其實有點超譯(以下的說明也是),稍微說明一下。

從分名〈無為福勝〉來看,昭明太子的意思比較接近有為法有盡,無為法無窮。這個很像我們之前討論的福德、功德,說是福德有盡,功德無窮也不為過。

我主要有兩個感想(算衍生,非原意):

  • 給魚 vs. 給魚竿:前者(指本分內文拿來比較的兩種福)就像給魚,可以累積,但總有吃完的時候。後者卻能造福他人,如傳燈般能愈傳愈廣。

  • 心有餘:百萬富翁羨慕千萬富翁,千萬富翁羨慕億萬富翁。如果不滿足,永遠都不夠,永遠都有新的目標在前方。即使努力成為世界首富,還是想如何維持不墜。但如果你覺得夠了,那麼一簞食、一瓢飲、在陋巷,人不堪其憂,你仍不改其樂。

簡單講就是住相 vs. 無所住。

2. 重點不在比較

佛陀只說「勝」,沒有說勝多少。

說幾倍、說無限倍,都還是把兩者放在同一個天平。

前一種福是可以堆疊累積的。可以一層一層加上去,加到數不盡為止。數不盡不等於不能度量,它仍然是一個有數目的東西。

後一種福走的是另一條路。經文沒有給它任何數目,因為它根本無法度量計數。

兩者不能放在同一個天平上權衡度量。

玄奘本的翻譯在這裡更容易理解。他把「福德」翻譯作「福聚」,「聚」對應梵語 skandha,是積聚、一份份累積起來的意思。福不是本來就在那裡的東西,是累積起來的。羅什本的「福德」看不到這層意思,要自己體會。

3. 為他人說

第二種福的說法是「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」。

如果有功效的是文字本身,那麼抄得越多、持得越多就越好,經文就不會用「乃至」。

第四分佛陀教過「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」,教的是怎麼布施,做就做了,不用多想。

還有「為他人說」這一句,是條件的一部分(不過真正的佛法是不會有條件說的)。分享說給別人知曉,而不止是自己受持。

4. 衍生

全經拿布施來校量的地方有八處,其中六處把持經放在勝的那一邊。

可以用第二十八分來對照。那一分布施的量是滿恒河沙等世界的七寶,勝過它的不是持經,是「知一切法無我,得成於忍」。那裡沒有經本,只有這一件事。

第二十八分告訴我們:勝的不是本經,而是一切法無我這件事。持經被放在勝的一邊,是因為持經是走到那裡去的路。


▌三、第十二十三分

第十二分接著把本分的結論再度衍生:不只受持的人有福,連說這部經的那個「地方」,都值得供養,像佛的塔廟一樣。

第十三分則把同一組校量再作一次,這次布施的不是七寶,是「恒河沙等身命」,從身外之物換成自己的身體。而經名也在那一分出現,並且立刻被遮撥:「佛說般若波羅蜜,即非般若波羅蜜。」

本分沒有的遮撥句,要到那裡才補上。


▌四、附錄:兩譯對照

這裡只標明差異,不判優劣。

開頭: 羅什本作「如恒河中所有沙數,如是沙等恒河」,玄奘本作「乃至殑伽河中所有沙數,假使有如是沙等殑伽河」。玄奘本多了「假使」二字,把「這是假設」寫在字面上,羅什本要讀的人自己讀出來。

布施的單位: 羅什本作「三千大千世界」,玄奘本只作「世界」。羅什本因此多堆了十億這一層。要注意這不是兩本一貫的差別,第八分那一處兩本都作三千大千世界。

布施的受者: 羅什本作「以用布施」,沒說給誰。玄奘本作「奉施如來、應、正等覺」,受者是佛陀。受者寫出來以後,布施的人、布施的東西、受布施的一方三樣齊全,每一樣都指認得出來,這一種福在字面上就是由可以點數的東西組成的。另外,受者是佛陀本人,供養的對象不能再往上抬,這一邊的福被推到頂,然後說它仍然比不上四句偈。羅什本沒有這一筆。

佛陀的引言: 羅什本作「我今實言告汝」,強調的是話的真假;玄奘本作「吾今告汝,開覺於汝」,強調的是話的作用。有意思的是,這兩個說法在各自的譯本裡都只出現這一次。兩位譯者在同一個位置各加了一句重話。

持經的動作: 羅什本兩個:受持、為他人說。玄奘本六個:受持、讀誦、究竟通利、宣說、開示、如理作意。「究竟通利」是練到透熟,「如理作意」是依著事情本來的道理起心思惟。玄奘本這一串在全經固定出現十三次,羅什本則各處浮動,二到四項不等,而且從來沒有列過如理作意這一類心上的工夫。

結論句: 羅什本作「而此福德勝前福德」,玄奘本作「由此因緣所生福聚,甚多於前無量無數」。玄奘本看起來像在說多多少,但「無量」是不能度量,「無數」是不能計數,方向跟羅什本一樣。另外玄奘本在結論之前把第一種福整句重講了一遍,兩種福並排在同一段話裡;羅什本分開,「前福德」三個字要跨過須菩提的答話往回指。


▌五、未查證的部分

以下這些是依照一般常見說法書寫,未查對具體出處,誠實列出:

  1. 三千大千世界的層級結構:本經只用這個名詞,沒有解釋它。結構的說明取自佛典的世界觀,沒有查對《長阿含經》或論書原文。
  2. 七寶的項目:各經所列不完全相同,本文只取「最貴重的財物」這一層意思。
  3. 「偈」對應梵語 gāthā 的譯法性質(音譯或意譯)。
  4. 佛陀說法地點位於恒河流域一事。
  5. 兩譯在「三千大千世界」與「世界」上的出入,是譯者的取捨還是所據梵本不同,未查證。

想進一步了解,建議到 CBETA 查詢。


▌參考資料

》《金剛經》鳩摩羅什法師譯本 線上閱讀

》《金剛經》玄奘法師譯本 線上閱讀

》星雲法師 第十一分【習題】

  1. 如何正確使用財富?

  2. 財施和法施的差別是什麼?

  3. 什麼是受持《金剛經》的十法門?

  4. 無為福德具有什麼功德?

》星雲法師 金剛經講話

第十一 恆河七寶不如無為分 講解

第十一 恆河七寶不如無為分 翻譯

》 金剛經白話講座 : 放下的人生修行(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