▌〇、寫在前面
《金剛經》的結構大致可分為五個區塊:
- 第1–2分是序分。
- 第3–8分是初番問答。
- 第9–16分是第二番問答。
- 第17–24分是第三番問答。
- 第25–32分是收束。
第十三分分名叫〈如法受持分〉,但這個分名只是本分講的第一件事。本分總共講了五件事:經名與奉持、如來有沒有說法、微塵與世界、三十二相、以身命布施。星雲法師則命名為:如法受持第一義諦分。
以下以漢傳佛教較通行的鳩摩羅什譯本為主,玄奘譯本的對照放在附錄。
▌一、口頭照說,心中不取
第十二分剛說完「經典所在之處,即為有佛」,須菩提接著問:這部經叫什麼?要怎麼奉持?
佛陀答:名為「金剛般若波羅蜜」,就用這個名字奉持。緊接著「所以者何」,說的是:
佛說般若波羅蜜,即非般若波羅蜜,是名般若波羅蜜。
這是《金剛經》有名的【三句義】:先說出名字,再說它不是它,最後仍叫它這個名字。
這一段比較特別的地方,是第一個被這樣說的,就是這部經自己的名字。
依照佛教的說法,一切事物都是許多因緣和合而成的,條件變了就跟著變,沒有一個不變的實體。般若波羅蜜是佛陀為了眾生而立的名稱,並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般若波羅蜜,拿到它就擁有了。
就像我們在第七分第八分所說的「太陽下山了」,意思是天黑了,晚上到了。但如果心裡真以為是太陽繞著地球跑,那就錯了。要改的不是那句話,是那個想法、認定。
經名也是這樣。口頭上稱「般若波羅蜜」,心裡了解這是智慧,但這智慧不是來自這個名字,而是它代表的含意。熟記經名不等於有了智慧,把經供在佛桌上,也不等於在修行。
這種把東西誤以為真、收成自己的心,叫作「取」。第六分說「不應取法」,第七分說「不可取」,說的都是這件事。
「所以者何」接在「以是名字,汝當奉持」後面,等於在回答「怎麼奉持」。用這個名字稱呼它、記住它,照著它教的智慧去做;口頭照說,心中不取。
▌二、如來無所說
佛陀接著問:如來有所說法嗎?須菩提答:如來無所說。
整部經都是佛陀在說法,剛才還親口取了經名,須菩提當然不是說佛陀沒說法。
這個問題第七分問過一次,那一次須菩提給了理由:
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。
「無有定法」是沒有一套固定不變的法;「不可取」是不可以把它收成自己的。
佛陀說的法,是為了當下在聽的人所說的,聽完去修行就對了,不用特別把某一句話收進心裡,當成最終答案。
第六分也說過同一件事:佛陀的教導像渡河的船,過了河就該放下,不必扛在肩上走。
第七分須菩提先說「如我解佛所說義」,答「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」,再給理由。
第十三分只答一句「如來無所說」。完整的三句,要到第二十一分才出現:「說法者,無法可說,是名說法。」
▌三、大小不二
佛陀問三千大千世界的微塵多不多,須菩提答:很多。然後佛陀把微塵與世界都用三句義來說。
「甚多」沒有被否定。數量很多就是很多,佛陀並沒有說不多。「非微塵」要說的是:微塵是許多因緣湊成的,沒有不變的實體。
微塵小到看不見,世界大到無法想像,其實是一樣的。
第三十分說得更明白:世界打碎了是微塵,微塵聚起來是世界。
往小處拆,拆不出一粒不變的實體;往大處合,也合不成一個不變的整體。
口頭上照樣說微塵、說世界,心裡不認定有不變的東西。
▌四、三十二相
「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?」須菩提答不可以,理由又是三句義:如來說三十二相,即是非相,是名三十二相。
三十二相是佛陀身上最明顯的標記。第二十六分提到:如果憑三十二相就能認出如來,那轉輪聖王也是如來了,因為轉輪聖王也有三十二相。所以不可以在心裡對三十二相安一個「這就是如來」。
但也不能反過來讀成「色身是假的,要到別處去找如來」。三句義第三句「是名三十二相」把名字又叫回來,三十二相照樣在。經文一開頭,寫佛陀著衣持缽、進城乞食、洗腳坐下;那位吃飯走路的,就是被稱為如來的那一位。
三十二相看到就看到了,心不跟著進去;不憑它去認,也不離開它去找。
▌五、福德較量
最後一段:有人捨棄自己的身體性命,像恒河沙那麼多次;又有人對這部經,哪怕只受持四句,為別人解說,「其福甚多」。
這比喻大家已經看了許多次,這不是在說誦經比捨命划算。捨身再多次,還是可以一次一次數的;這部經所教的智慧不可計數,不能放在同一個天平上度量。
本分的次序也值得留意。所有三句義都在前面,比較福德這一段放在最後,後面沒有再接「即非」的句子,本分就結束了。所以「其福甚多」要和前四件事合起來讀:前四件事都在說心裡不取,福也不例外。
如果一邊持誦、一邊計算自己得了多少福,那就是把福收成自己的,也就是「取」,正好違背了前面說的。做歸做,別老是記在心裡。
▌六、總結
口頭照說,心中不取。
經名、佛陀說的法、微塵、世界、三十二相、福德,都照樣說、照樣用;它們都是因緣和合而成的,沒有不變的實體,所以心裡無需當真,不收入心中。
▌附錄:玄奘本對照
經名
羅什本只作「金剛」,玄奘本作「能斷金剛」。可以讀成「智慧像金剛一樣能斷一切」,也可以讀成「智慧連金剛那樣堅固的東西都能斷」。兩種讀法各有漢譯經題支持,我們不做判斷。
說法
羅什本答「如來無所說」,只看字面,容易讀成佛陀沒有說話。玄奘本答「無有少法如來可說」:沒有一丁點法是如來可以說的。否定落在「法」上,不落在「說」這個動作上;「少」字又把否定推到最小,連一丁點都沒有。兩本說的是同一件事,只是這一層羅什本要讀者自己推想,玄奘本直接寫在字面上。
三十二相
羅什本問「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」,問的是做不做得到;玄奘本問「應以三十二大士夫相觀於如來不」,問的是該不該。前者讀起來像說一件事實,後者讀起來像給一個指引。兩本給的理由相同。
結論句
羅什本只說「其福甚多」,字面上沒有說勝過捨身的那一位,比較要從句子結構去讀。玄奘本說「甚多於前無量無數」,把比較寫明了。「無量無數」是多到無法計量、無法計數,也就是兩者不能放在同一把尺上量,正好呼應正文第五節。
▌參考資料
》《金剛經》鳩摩羅什法師譯本 線上閱讀
》《金剛經》玄奘法師譯本 線上閱讀
》星雲法師 第十三分【習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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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借用「金剛」為喻,有何含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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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諸微塵,如來說非微塵,是名微塵。如來說世界,非世界,是名世界。」的意旨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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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三十二相不是佛的真身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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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法語的功德,為什麼勝過七寶、身命無量布施的功德呢?